系友會專欄

法律心理學在台灣

趙儀珊老師

非常感謝葉主任。各位系友們、前輩大家好,我是馬來西亞華人,三年前來到台灣,因為先生是台灣人,所以我們回來灣任教。來台灣之前,坦白說我對台灣的學術界真的完全不了解,所以這幾年我很努力認識新人,真的很抱歉,假如我待會的演講沒有提到所有人,很不好意思。

我想先跟各位分享這張圖,這張圖就是我們的使命,因為它裡面有正義的symbol,還有心理學的symbol,所以說法律心理學一定要對司法正義有貢獻,我們做的研究一定要對正義有貢獻才有意義。今天我會跟各位分享我在台灣做的研究,台大心理系只有我在做法律心理學。我的背景是發展與社會心理學,我在劍橋念博士班的時候主要的研究主題是結合發展、社會還有司法三方面,我的博士論文是在分析當警察在詢問性侵害被害人的時候所使用的技巧與兒童被害人陳述的正確性與可信度之間的關係。

我來引用林明傑老師和陳慧女老師在一篇paper中所引用Brigham的定義來說明什麼是法律心理學─「法律心理學是一門結合心理學及法律的學問,將心理學的知識應用於瞭解犯罪與其他司法的議題,也就是說,法律心理學是應用心理學的科學與專業,來回應於法律及司法體系的相關議題」。所以我們通常會接觸實務界,透過實務界、實務經驗,或是與實務工作者來合作去了解現況是什麼,他們需要怎麼樣的研究。各國文化不同,譬如在歐美國家,法律心理學已經有大概三、四十年的歷史,可是在亞洲卻剛剛才起步。現在在兒童這一塊,目前在亞洲有研究這個領域的國家只有南韓跟日本,現在台灣也加入。

這張圖勾述出整個法律心理學可能會研究的議題,包括社會服務。關於犯罪事件,大多數研究法律心理學的老師幾乎都在研究犯罪心理,少數老師在研究程序,也就是我在做的這個領域,共分為三個階段:調查程序、審判程序和矯正程序。在調查程序方面,我們研究的是司法訪談或是訊問技巧,有些老師會研究審判程序與法官心理。據我所知,台灣目前很缺少這方面的研究,而一般民眾其實都很想知道法官到底在想什麼。很榮幸地,我們下學期錄取了一位法官,我們將會一起研究法律心理學,我很期待可以演嶄新的研究成果。在矯正程序的研究方面,有警察大學、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的老師有在做相關研究,對監獄以及青少年的問題深入了解,本系吳英璋老師也曾經研究過相關的議題。

關於台灣其他老師所做的研究,我還在慢慢了解中,今天我主要談的是我在台大進行的法律心理學的教學與研究。教學方面,現在在系上一共開了五門課:大學部的法律心理學、兒童法律心理學、兒童受暴經驗;研究所的高等法律心理學、高等兒童法律心理學。兒童的部分,我們專注在研究兒童被害人、加害人還有兒童被害經驗。大學部的這三門課在我剛來台灣的時候都是用英文授課,因為當時中文程度真的很差,現在已經開始慢慢改用中文上課。研究所的課程則是在去年開始開課。

研究方面,其實在台灣很好做研究,原因是需求很大,這是當初我沒想到的,因為來台灣之前就覺得這個領域在歐美已經發展很久,台灣應該也有些成績,可是來台灣開始做研究後,發現司法院還有很多單位就說:「我們完全沒有這一塊,可不可以幫我們了解台灣究竟需要做什麼、可以改善什麼?」其實我真的很開心可以跟實務界有這樣的合作關係。我剛來台灣的前一、兩年發生了白玫瑰運動,大家可能有印象,白玫瑰運動讓大家去討論為什麼性侵害案件的起訴率、定罪率這麼低?通常原因是被害人的證詞不可靠,或者是沒有被採用。那麼沒有被採用的原因是什麼?這個是比較少人會去探討或是去了解的,所以我現在在幫法官上課,是盡量讓他們知道,你可以期待這個兒童告訴你什麼、跟你講什麼;你不應該期待他跟你講什麼樣的細節,因為他沒有辦法,這也是在台灣現在非常需要這個議題的研究。我在2013年2月才轉成心理系專任助理教授,所以現在還在執行我的新進人員的科技部計畫,研究台灣國小跟幼稚園的小朋友究竟在面對不同的詢問方式、不同的詢問技巧時,有什麼樣的表現,正確性有多高。此外,我特別想要去開發兒童司法訪談的輔助工具這一塊,包括利用畫圖、偵訊娃娃以及電腦操控去協助訪談。過去我在實務界做訓練的時候,實務工作者就經常問我可不可以在台灣發展本土的輔助工具。他們認為光用言語不夠,這對我來講有點震驚,因為在國外其實我們是很少用工具的,因此我現在要努力的方向是朝符合台灣文化、比較本土的研究取向前進。真的很感謝這些實務工作者提供的建議,沒有他們我真的沒有辦法在台灣進行本土研究,如果我都使用國外的理論或是研究,這樣的研究成果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我今天想要花一點時間跟各位分享我究竟在做什麼社會服務,為什麼這些事情又跟我的研究有關係。我這些服務完全是在呼應司法界的需求、提供社會服務,包括司法人員訓練、兒少保護人員訓練、協助交互詰問、司法鑑定等。司法人員的訓練是我最常做的一件事情;協助交互詰問是最近才開始的服務,因為有法官認為,需要有一個專業人員陪同出庭協助交互詰問,所以我就來幫忙翻譯法官所有的問題給小朋友聽,小朋友才能聽懂,或是才有辦法回答。這種服務是一個全新的創舉,才剛開始起步,台灣第一次有「專業人員陪同出庭協助交互詰問」的程序。

此外,我們也做司法訪談訓練,包括兒童證言與司法訪談、NICHD司法訪談程序與自我評估等訓練,透過這些訓練我可以了解台灣的現況,然後設計一些工具,或是做一些研究,可以說我所有的學術研究內容都跟我的實務經驗有很密切的關係。這四張照片是我們在2014年的暑假做的一個最大規模的司法訪談訓練,地點在台中地檢署。在台灣,能做檢察官的訓練是很難得的機會,因為他們通常不參加網絡訓練。因此,那時候台中地檢署希望我們來做這方面的訓練,我們很快地規劃一個暑假的課程,幫他們上課。從照片中我們可以看到我們在做角色扮演,右上圖那張,參與的人員都在做角色扮演,過程中會錄影,結束後進行相關討論。參加的檢察官都說:「我現在超緊張的,比我平時做事情或是出庭更緊張。」他們那時候就覺得終於有人觀察他們在做什麼,他們做的事情對不對。因為這個訓練是台中市政府補助的,他們也要求我們做焦點團體的研究,並觀察這個訓練的成效。我看到這個檢察官講的這一句話真的非常感動,覺得自己總算沒有白白犧牲整個暑假來做訓練。他說:「我平心而論,在我還沒有上這堂課之前,我很排斥這個東西,我覺得這個東西是沒有用的東西。對我來說我的案子已經夠多了,這種東西對我的案件也沒有幫助,可是真的我七八九月,上下來之後,真的有發揮到功用,讓我重新檢視我之前的問法有哪些是要修正的地方。為什麼我發現問的時間會變久,因為在問之前,我都會想說會不會誘導,也不敢急,一邊等一邊想,聽懂問題,再接續下個問題。」我覺得這位檢察官會有這樣的感想,是因為我們學術界的人沒有好好表達我們可以在哪些方面提供協助,或是說明要怎麼應用心理學的理論跟研究。他剛剛來的時候不太願意參加,也很快就離開,可是後來發現他每天都有來上課,也有參與角色扮演的活動。這樣的結果可以說是我們的使命,希望他們如果覺得有需要,我們都可以提供協助、他們如果覺得有問題,我們都可以協助。現在我盡量到中南部去跟一些檢察官和法官討論,他們的縣市、或是地檢署、法院所需要的是什麼,我可以提供什麼,可以做什麼。然而,由於法律心理學的人力嚴重不足,非常非常缺乏人手,所以我沒有辦法每個地方都進行服務,有很多課都只能婉拒,未來希望可以培養更多的學生來做這一塊。

最後想要跟各位分享一句話,這是最近美國心理學會理事長Nadine J Kaslow在討論CIA的刑求的事件所發表的言論,這個新聞在美國鬧得很大,他說:「There is no place in the field of psychology for people who are not respectful of human dignity and committed to human rights.」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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